近日,陵水县公安局英州派出所接到一群众报警称,英州镇某村一出租屋院子内,有一名租户手持两把菜刀在院子内到处走动,其行为已经引起周围群众恐慌,请求警方出警处理。接警后,值班民警立刻赶往现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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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现场群众反映,租户王某某酒后,进入出租楼一楼的厨房,拿出了两把菜刀,并在院子内转来转去,口中还说着酒言酒语。
房东及周围群众担心发生意外,试图与王某某沟通,劝说其放下菜刀,均无果。无奈之下,房东及群众选择报警处理。
民警到达现场后,先是疏散周围群众,随后立即拿出防暴装备将王某某围住,并劝说王某某放下菜刀。但因处于醉酒状态,王某某并不听劝,也不配合民警执法,依然持刀在院子内走动。最终,在民警持续不断、坚持不懈地谈判劝说下,王某某终于放下菜刀。见状,民警立即上前将其制服。
由于王某某的行为给周围人员造成了恐慌,陵水警方依法将王某某口头传唤至英州派出所接受调查。
经询问,王某某表示,自己是因为喝醉酒才会做出这样的行为,并没有伤害他人的想法。
王某某的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,目前,陵水警方已依法对王某某处行政拘留十日。
陵水警方提示
喝酒应有度,切勿借酒滋事、肆意妄为!
对于酒后寻衅滋事、打架斗殴、故意伤害、酒驾醉驾等严重危害公共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
陵水公安将依法予以严厉打击!